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2011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工作方案
(2010-11-8)
为了做好2011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工作,经学部行政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潮阳实验学校 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 张复昌
副组长:林少强 杨启富
成员: 张仕平、林其宏、顾继万、张文山、朱玉田、隆广元、柳康年、张建界、何 剑、张拥军、李继红、谢贺林
二、申请资格:
根据北京大学2011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应届生,可获得申请资格:
1、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学科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全年级前列。
2、学科特长突出(即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成绩特别优秀)。
此外,所有申请的学生在高中三年均需品学兼优,人格健全,社会责任感强,获得教师、同学较高评价。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示方案: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11月10日前)
2、学生自荐:申请者到教务处领取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必须要提交反映自己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以及其他证明自身特点和优势的相关材料,上报班主任。(11月16日前)
3、班主任推荐:相关班主任对申请学生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年级组。(11月16日前)
4、年级组推荐:年级组初步综合评议,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工作组。(11月17日前)
5、初步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面试候选人。(11月18日前)
6、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综合考评,确定推荐名单。(11月20日前)
7、学校公示:在学校对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11月20日——11月26日)
8、校长推荐:公示无异议,校长按程序向北京大学申报。(11月30日前)
四、说明
1、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一旦被北京大学录取,必须履行承诺,不得改报其他高校。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高中部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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