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
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档案管理,增强基金会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结合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档案归档范围
基金会的会议纪要、汕头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相关文书资料、慈善活动申请资料、基金会制度文件、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年度计划、人事档案、协议书、合同书、决定书、委托书、项目方案、立项建议书、项目活动通知、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或文书资料(包括电子文书)及相关影像资料。
二、 基金会的档案管理
(一) 基金会的文书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 基金会的财务档案由基金会指定财务专人管理。
三、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一) 按照档案归档范围,文书承办人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 集中统一管理。
(二) 档案管理人虽要及时将基金会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归档和整理。
(三) 设置档案目录及其他检索工具, 并保证档案装具统一,排列整齐、清晰明了。
(四) 凡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放置办公室档案专柜。
(五) 基金会应确保档案装具及保存档案设施的充足、档案库房面积的充足。
四、档案的借阅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部门主任借阅档案可直 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二) 因工作需要,基金会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需提交档案借阅申请,由秘书长审批,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三) 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阅后及时归还。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四)档案借阅者若造成档案损坏或遗失,需负相应责任,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五、本制度经第二届第十四次理事会议通过后执行,由秘书长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