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
各部门和岗位的职权职责
一、理事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理事长岗位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三、副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在基金会理事会中享有 选举权, 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基金会的事务享有知情权, 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 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 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六)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并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七)对于自己在理事会会议就重大事项做决策时,作出赞同、反对和弃权的明确表示,并为此承担责任;
(八)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的财产受到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理事长不在时,受理事长委托,代行理事长职权;
(十)理事长不在时,受理事长委托,主持理事会会议。
四、秘书长岗位职责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 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 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 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 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岗位职责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基金会内部事务管理;
(四)贯彻基金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遵守基金会章程,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六、监事职权
(一)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七、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理事长何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基金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基金会的年度预算和专项经费工作。
3、负责筹备、组织、安排基金会召开的会议和全体员工大会工作,并检查、督促会议决策的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草拟基金会的文件,并做好基金会会议纪要、会议通知、会议文件等行政文书的撰写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的落实。
5、及时收集各部门的工作信息,对协助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
6、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工作联系、来信来访、公务接待、应急攻关处理、和公司有关法律咨询联系工作。
7、负责处理文件传递、审核以基金会形式发出的稿件工作。
8、与相关部门一起,负责基金会各种公益活动的总策划、实施。
9、执行落实基金会的考核计划,对各部门考核及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
10、按基金会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基金会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对基金会大事记资料编写负责。
11、负责基金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基金会重要资料的保管和使用申请流程。
13负责基金会通信工具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使用和发放。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财务部岗位职责
1、负责基金会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基金会的经营管理。
2、根据基金会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基金会资金正常运转。
3、搜集基金会业务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理事长和秘书长报告。
4、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基金会的月、季、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5、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6、负责基金会各项财产的登记、盘点、核对,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7、参与基金会及各部门对外业务合同的签订工作。
8、严格按照规定,负责有关捐赠收据的请领、保管、使用。
9、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应收帐款帐务处理。总分类帐、日记帐等帐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10、会计意见反应及督促。税务及税法研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